「共同知識」(Common Knowledge)並非指一般的常識,而是一個源自哲學與數學賽局理論的技術性概念。它可以視為協調賽局的基礎,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往往建立在共同知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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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到這本書,有點震撼,因為這本書點醒了我的迷惘,我似乎知道為什麼我跟我底下的同仁,有時候在雞同鴨講,我相信已經講得很清楚,但事後發現他根本沒有真正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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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生活在台灣,開車穿越十字路口,綠燈可以加速通過,因為我們相信其他的人看到紅燈會自然的停下來。但如果我們到一個陌生的國家,我們開車穿越十字路口,也許我們在綠燈的時候就不敢直接通過,因為我們不知道當地的人是否會看到紅燈而停?
這就是我們跟台灣的民眾有共同的知識,我們知道別人也知道遇到紅燈會停下來,別人知道我們也知道遇到綠燈可以加速的通過。但是在陌生的國家,我們不知道別人知道的遇到紅燈是否會停下來,別人可能知道我們也知道遇到綠燈不可以加速的通過。這就是有沒有?共同知識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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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社會中,總有不同的群體存在。例如一個政黨,他們經常要對某些重要的政策取得共識並且在議會中投票。一開始新鮮的人可能不知道一些規矩,他們就必須要去學習去融入群體,才能知道其他的人所知道的立場與方向,有其他的人也需要知道這個新鮮的成員知道的立場與方向。當他們要提議進行一個議案或者投票前,彼此要知道對方已經知道選擇的方向,這就是共同知識。因此在政治運作或者法律上或者群體決策上共同知識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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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共同知識是既有的,而其他人進入了這個群體必須要去適應這個既有的共同知識。
但很多情況下,共同知識是被創造出來的。
譬如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可能有很多人已經有這個想法,但他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有這個想法? 如果沒有人跳出來說破這個想法,太多人只會保持沉默,否則的話第一個跳出來傳遞這個想法的人有可能就會被逮捕。
因此改變的發生,需要基於你知道他知道你想幹什麼,你知道他知道他會支持你,他知道你知道他會支持你,他知道更多人知道也會支持你。簡單地說,就是形成的一種共同的知識,而且彼此知道共同的方向,在這種情況下任何的改變才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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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共同知識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扮演重要的角色。
我也發現很多時候我們一廂情願地以為別人知道,事實上我們的溝通沒有很清楚,別人並沒有知道我們要做什麼。這時候就會產生了誤會,也會產生的焦慮,甚至會產生憤怒。
有些時候,有些事情的真相,是只能意會不能言說的!因此我們要知道別人知道,別人也希望我們知道,但只希望保留在暗示的情況下,不希望被說破!一旦說破反而會造成彼此的尷尬,或者變成關係的破裂。
這也就是我覺得這本書讓我覺得很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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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來進一步了解他是什麼?
共同知識指的不僅是兩個人(或一群人)同時知道某件事,而是一種無限遞迴的認知狀態:
- 我知道某件事。
- 你也知道這件事。
- 我知道你知道這件事。
- 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這件事。
- 如此無限循環(ad infinitum)下去。
簡而言之,共同知識就是「當每個人都知道,且每個人都知道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狀態。 Steven Pinker 將共同知識形容為一個無限嵌套的俄羅斯娃娃。 它也可以被視為一個無限層級的蛋糕,每一層都是對彼此認知的高階理解。
共同知識在心理學與理性策略上,與單純的「互享知識」或「私下知識」完全不同:私下知識 (Private Knowledge): 每個人私下都觀察到某個事實,但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看到了。互享知識(Mutual knowledge): 每個人分享了知識,例如放在facebook或email分享了,但不知道對方有沒有看到。共同知識: 則是大家都看到,且大家也看到別人在看,資訊變得具有「公開性」(Public)、「顯著性」(Conspicuous)或「透明性」(Out there)。
由於人類大腦很難處理超過三、四層以上的遞迴思考(如「他不曉得我們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共同知識在現實中通常表現為一種心理直覺。當一件事情是公開且顯眼地發生在所有人面前時(例如:公開演講、電視轉播或眼神接觸),我們會瞬間產生「這已經是共同知識」的直覺感。
總結來說,共同知識的本質在於消除成員間的彼此猜測。當資訊成為共同知識時,群體成員就能在「確定他人也會這樣做」的前提下,達成集體的協調與行動。